权威解读:深化数字技术融合创新支撑数字政府智能集约发展(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7-04 20: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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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数字政府,有助于促进社会治理更加精准。《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数字政府,以“场景化”为抓手,创新“三融五跨”数字化治理模式,有助于打造立体化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自然灾害事件等相关系统融数赋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能力;有助于推动政务网络体系支撑能力向街道、乡镇延伸,促进矛盾纠纷数据互联互通,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工作格局,提高矛盾纠纷处理能力;有助于拓展基层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场景,促进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集成创新,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二、把握特征规律,探索创新助力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法

建设数字政府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准确把握建设数字政府的特征规律,加强顶层设计、数据驱动、业务协同,推动整体创新、整体智治、整体集成,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质量。

(一)数字政府建设是顶层设计、整体创新的过程。《意见》要求强化改革思维,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建设数字政府是治理模式和技术应用融合变革的过程,具有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安全创新的整体创新特征,应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上下联动、纵横协同、条块结合的数字政府创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推进,以数字技术创新推动流程再造、规则重构、方式重塑;强化安全运行,创新建设涵盖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数据要素、业务应用的安全保障体系。

(二)数字政府建设是数据驱动、整体智治的过程。《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建设数字政府是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融合互促的过程,具有全层级、全流程、全场景、全环节和全系统融数赋能的整体智治特征,应把握宏观与微观治理一体化、纵向与横向治理一体化、分层与协同治理一体化等要求,强化整体性数字制度规则建设;把握治理主体数字化、治理工具数字化、治理模型数字化、治理资源数字化、治理对象数字化等要求,强化整体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把握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要求,强化整体性数字技术系统建设。

(三)数字政府建设是业务协同、整体集成的过程。《意见》要求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全面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建设数字政府是业务应用体系与管理服务体系融合叠加的过程,具有协同融合、相互渗透、交叉重组、融为一体的整体集成特征,应注重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工程体系、产业体系、制度体系的整体集成,促进服务供给与社会需求协同融合;注重重大项目、重大枢纽、重大平台、重大应用的整体集成,促进基础支撑与共性应用协同融合;注重组织领导、建设管理、考核评估、示范试点、标准规范的整体集成,促进运转机制与业务应用协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