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涉港抉择草案的说明(4)
抉择草案正文部门划定了修改完善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该当遵循的根基原则和修改完善的焦点要素内容,同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本抉择修改香港根基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中央和国度有关部分在研究修改完善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的进程中,统筹思量了作出本抉择和下一步修订香港根基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有关问题,并已作出相应的事情布置。全国人大作出本抉择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本抉择会同有关方面赶早启动相关修法措施,修订香港根基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后的香港根基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经依法发布施行后,原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及有关批改案同时废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抉择(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原标题: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抉择(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