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党组通报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5)
3.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一是落实落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改革任务。按照国务院部署,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部际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等,做好对地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压紧压实河长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推动建立黄河流域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6家流域管理机构已建立“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二是积极推动水权改革。印发《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对推进水权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调研了解水权交易工作基础、交易需求,推动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针对尚未完成水量分配的43条跨省河湖,研究提出水量分配工作计划,新批复六硐河(含漕渡河)、黄华河、罗江、九洲江、谷拉河、泾河、交溪、建溪、竹竿河、洮儿河等10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三是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工作。针对853处供水计量设施未安装到位的灌区进行评估分析,明确确有需要安装的计量设施为830处,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调度、动态管理、严格销号。督促指导相关省份组织灌区利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地方债等资金,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目前,830处供水计量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将同步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作为“十四五”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的重要建设内容,计划新建改造2万多处骨干工程供水计量设施。四是推动内部机构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成对部机关各司局的编制、人员情况分析梳理,形成初步调整方案,制定《2021年水利部机关公务员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部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批复和修订情况的梳理,完成3家单位“三定”规定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进干部职工的沟通了解与团结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