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10)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2-07 17: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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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系文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案涉公房所在的杨椒山祠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由于居民租住等原因,祠内文物建筑年久失修、损毁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多年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加强保护工作。该案是当地文物保护腾退系列案件之一,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正确适用文物保护法、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推动文物及时腾退的同时保障被腾退人合法居住利益,实现了保护文物与保障权益、法治力量与司法温度的有机统一。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司法审判与文物保护相结合的专业化机制,并强化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推动提升文物保护整体水平。该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服务大局、维护首都核心区古都风貌保护的使命担当,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集群司法保护及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参考样本。

  十三、刘某庆等4人诉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1929年2月,红四军主力在大柏地伏击来犯的国民党军队,战斗十分激烈,在村前墙壁上留下很多弹洞,毛主席著名词作《菩萨蛮·大柏地》中“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即追忆此段历史。土地改革时期,瑞金县政府将红四军大柏地战斗战场遗址“弹洞前村壁”的两间房屋(以下简称“弹洞”两房)等财产分给刘某仁、刘某庆、刘某庠(割禾客)、刘某华(刘某娣)、麻某连所有,并于1953年3月10日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之后,刘某仁将“弹洞”两房交给其弟刘某泮居住。1969年,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从刘某泮手中接管“弹洞”两房,并进行了局部维修。2007年4月15日,在《红四军大柏地战斗战场遗址简介》的碑文中载明该遗址原为“刘某泮私宅”。刘某庆、刘某庠、刘某序、刘某华系刘某仁与麻某连生育的子女,知晓碑文简介内容后,向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返还“弹洞”两房。审理过程中,刘某庆等人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将碑文中的刘某泮变更为刘某仁、刘某庆、割禾客、刘某娣、麻某连。

  【裁判结果】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认为,“弹洞”两房系土地改革时期政府依据当时的土地政策分配给刘某仁、刘某庆、刘某庠(割禾客)、刘某华(刘某娣)、麻某连所有,且办理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后未再进行变更登记。红四军大柏地战斗战场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中“弹洞”两房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任何人不得对其损害。文物保护单位应对其妥善管理,碑文简介中该遗址原为“刘某泮私宅”确有错误,应予以更正。依法判决: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将“弹洞”两房前碑文《红四军大柏地战斗战场遗址简介》中“刘某泮”的名字变更为“刘某仁、刘某庆、割禾客、刘某娣、麻某连”。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