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12)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建材公司未向文物行政部门申报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在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临潼文旅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判决驳回建材公司的诉讼请求。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行政相对人不服文物行政部门处罚决定引发的行政案件。秦始皇陵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血汗的结晶,是我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建材公司擅自在秦始皇陵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影响秦始皇陵的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破坏秦始皇陵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对建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支持文物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形成了打击违法、保护文物的有效合力。该案从线索发现到司法裁判的整个过程中,人民法院、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单位及有关行政部门多元联动、依法履职、各尽其责,是共建新时代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的成功范例。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