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首部经济类创制性地方性法规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6-04 0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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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出台首部经济类创制性地方性法规
   保障承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突出地方改革立法精细化方向

山西出台首部经济类创制性地方性法规

  5月28日上午,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山西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李振 摄  

  □ 记者手记

  让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山西是传统的资源型地区,多年来饱受“一煤独大”、结构失衡带来的切肤之痛,随着煤炭市场的波动,山西经济一度出现断崖式下滑。为了彻底扭转几近谷底的被动局面,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走上了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之路。

  目前,山西改革热潮正如火如荼,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劲态势。应该看到,这必然会引发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破解。同时,一些不同主张和利益关系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协调,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堵点难点问题,也迫切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拔钉清障”。

  显然,将改革推向纵深并切实取得实效,既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担当和智慧,也离不开立法的保驾护航。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勇毅笃行的责任担当,按照省委的要求,为了保障和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切实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的作用,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作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这既是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具体体现,也是以良法促善治、保障善治的客观需要。

  改革的脚步走到哪里,立法的步伐就要跟到哪里。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加快赶考和补考进程,巩固改革成果、破除改革障碍、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以法治促进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使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5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山西省首次出台创制性地方立法,标志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成果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加以提升和拓展。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是政府对企业报建项目由过去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通过简化、整合技术审查类审批手续,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这一改革对于一直饱受“一煤独大”的山西省而言,尤为重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山西省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近两年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这项改革,按照山西省委的要求,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地把承诺制立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规定》的出台,将政府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将承诺制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从而使这项改革有了法治保障,使这项改革涉及到的政策更具有稳定性,通过顶层设计,进一步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说。

  《规定》不设章节,共29条。最大亮点就是紧紧围绕简化、整合政府审批这个核心,改革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承诺制实施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

  从“人说山西好风光”到“人说山西好环境”

  5月28日下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时,山西奇美橱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高树珍正在柜台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