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首部经济类创制性地方性法规(3)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6-04 0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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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高卫东指出,此次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创制性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突出地方改革立法的精细化方向。“一事一立法,就是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巩固改革成果、破除改革障碍、解决改革的难点堵点痛点,引领和推动改革,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高卫东说。

  “我们把承诺制的内容,概括为‘三要素’和‘四统一’。”高卫东具体介绍说,所谓“三要素”,即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这是承诺制改革的基本内涵,也是草案的基本框架;所谓“四统一”,即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收费管理,对企业承诺的事项,政府不再事前审批。这是解决承诺制改革中难点堵点痛点的具体方式方法。二者互为支撑,共同保证承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规范政府统一服务,可以说是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规定》明确把过去由政府审批的28个事项中的14个事项作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规定均由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不再办理。还规定了政府统一服务由谁组织、由谁办理以及完成时限等内容。“这样规定有利于缩减企业投资项目的落地时间和经费开支。”高卫东说。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规定》增加了关于“标准地”的规定,设定了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制度,规定与土地相关的一些指标随该地块一起出让,让企业少跑路。为了突出投资主体的地位和责任,释放批复许可时间的改革红利,《规定》明确只要企业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就应当完成行政许可。此外,为了进一步缩短企业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规定》还设定了“容缺受理”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减少审批、增加服务,并不是放任不管,更不是随意监管。《规定》对监管作了详细规定。包括规定了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信息,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对信用优良的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对有一般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监管措施,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