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在法治陪伴下成长壮大(2)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6-04 09: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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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的一天,每天匆匆穿行于北京市海淀区的白颐路南端的人们突然发现,街角处出现了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上书:“中国人离信息高速公路有多远——向北1500米”。

  这块广告牌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标志。而竖广告牌的张树新和她的小公司由此载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历史。

  张树新推出的全中文“瀛海威时空”网络,面向普通家庭开放。张树新也成为中国实现与国际互联网全功能连接后的第一个互联网接入服务商。

  在当时,大多数人最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是看“新闻联播”或者阅读报纸,信息仍属稀缺品。互联网,因其可以提供海量的信息立刻吸引住人们的目光。

  “瀛海威时空”把互联网从象牙塔带入了人们的生活,启蒙了中国公民的互联网意识。直到许多年后,有些人还记得它的广告词:坐地日行八万里,纵横时空瀛海威。

  就是在这个时候,中国出现了第一批投身互联网的先行者,他们之间有不少人具有相当的知识基础和社会关系积累,所以很自然地选择了互联网这一全新的领域。

  由此,“门户网站”和“BBS”这两种互联网产品形态,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出现。

  1996年1月1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十几天后,国务院第195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在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后,国家首次从法律层面出台规范文件,为互联网产业良性发展打下了基础。

  199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成立,《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发布,标志着我国开始从机构、法规两方面同时加强网络域名管理。当时,国内有5万多台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三级域名2300多个,域名抢注与倒卖现象出现。

  次年的春天,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批准成立信息产业部,主管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

  互联网快速的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发展:

  中华网在纳斯达克首发上市,这是在美国纳斯达克第一个上市的中国概念网络公司股;

  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全面启动“一网通”网上银行服务,建立了由网上企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网上支付、网上证券及网上商城为核心的网络银行服务体系,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首家开展网上个人银行业务,成为国内首先实现全国联通“网上银行”的商业银行;

  北京国家级互联网交换中心开通,使中国主要互联网网间互通带宽由原来的不足10兆比特每秒提高到100兆比特每秒,提高了跨网间访问速度……

  互联网快速发展,互联网立法紧紧相伴。

  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管理电信业的综合性法规,标志着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同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这个阶段发布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考虑互联网安全保护以及加强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防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说。

  注重法治

  首部规范互联网法律出台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对此,刘德良说,这一决定的通过标志着我国互联网的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法律法规规范的内容侧重于互联网秩序建设、网络安全建设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

  “这个决定明确了一系列涉互联网犯罪的刑事责任依据,首次将互联网监管上升到了‘准法律’的高度。”郑宁说。

  截至2000年年底,中国共有上网计算机约892万台,上网用户数约2250万,CN下注册的域名122099个,WWW站点约2654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