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元模式到积分落户 户籍制度应时而变让人民享受改革红利
从二元模式到积分落户户籍制度应时而变让人民享受改革红利
制图/高岳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2018年,曾有一张公示名单走红网络,名单上的6019人将通过积分落户政策,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北京人。这一年,是北京探索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第一个年头。
“民之大纪,国之治端”。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社会治理制度,户口承载着生老病死、上学就业、婚丧嫁娶、社保福利等方方面面生活内容,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
户籍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传统户籍制度始终与土地直接联系,是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对户籍制度进行了探索与完善,现代户籍制度也成为国家依法收集、确认公民人口基本信息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权益为目的的新型人口管理方式。
从1951年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出台,到“农”与“非农”二元格局确立;从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流动性趋势日渐明显,到2013年新型户籍制度改革目标确立,各地进行着各种实践探索……
特别是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犹如激活了一池春水,为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新中国新探索
以法律形式规范户籍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亟待构建起与之相匹配的户籍制度,实现对人口有序管理,加强对人民群众各项生活的相关保障。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户口登记制度,在新中国户籍制度史上有着奠基石般重要意义。从此,户籍制度建设开始大踏步前进。
在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基础上,1953年,大部分农村建立起户口登记制度;1954年,
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等级制度的指示》的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户口登记统计时间为每年1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58年1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这是一套相当完备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出登记、迁入登记、变更更正登记7项内容,户口管理的任务是证明公民身份、维护治安秩序、服务社会主义建设。
“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全国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可以视为全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也是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发展史上一座重要里程碑。”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钦点智库创始人兼理事长陈柳钦教授说,户口登记条例也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基本格局,城乡二元经济模式确立。
1964年8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集中体现了当时对户口迁移两个“严加限制”基本精神——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
陈柳钦认为,这一时期内的户籍制度仍以管理为重点,户籍管理主要特点是严格控制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压缩城市人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向城市流动。
随发展而改变
消除农村与城镇户口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