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3)
三是对地方财政管理中财政专户监控不到位问题,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地方加强专户管理,按时上报专户运行情况。对发展改革委未及时督促地方整改问题,涉及的13个项目中有8个已完成整改,通过统筹盘活、调整投资规模、加快拨付等整改2.12亿元,其中2个项目已投产。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已整改615.16亿元,完善制度61项,处理处分312人。
关于部门预算不够完整准确等问题
涉及的20个部门和98家所属单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已整改12.72亿元。9个部门已将63家所属单位全部纳入2022年预算编报范围。对部分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整了2020年度决算报表,编制2022年预算时充分预计结转资金和当年收入。对多申领或代编预算问题,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已申请退回682.18万元;自2022年起由经费使用主体直接编报预算。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
29个部门和176家所属单位已整改7.86亿元。
一是三公经费等管理不严问题。对超标配车、无偿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发放车补问题,2个部门和13家所属单位通过封存、拍卖或申请报废等处置40辆、退还23辆,诫勉谈话等5人,3家所属单位已停止违规发放车补。对转嫁出国费用问题,3家所属单位已向资助企业或单位支付40.81万元。对无(超)计划召开会议问题,8个部门和13家所属单位完善了会议计划编制和会议审批制度。对摊派或违规收(支)会议费问题,4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退还费用或调整账目234.45万元。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通过停止发放、从工资中扣回等进行整改,其中9家所属单位收回2510.82万元。对超标配备办公用房问题,3家所属单位对超标用房进行改造、调整为业务用房或公开招租。对违规装修问题,有1个部门已向主管部门备案,正在补办手续。
二是依托部门职能或行业资源违规收费问题。对违规开展评比表彰等问题,1个部门和27家所属单位已停止收费或取消评比表彰等,1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退还资金451.91万元。对通过出租刊号等获取收入问题,已停止合作或终止协议,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对违规投资入股企业问题,相关人员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等手续,追责问责182人。对在行业协会等兼职或取酬问题,5人已清退违规领取的薪酬,4人补办兼职手续,2人已被免去兼任职务。
三是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有禁不止问题。5个部门和21家所属单位收回资金或缴回财政5067.82万元,3个部门和14家所属单位调整账目2.15亿元。
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政府采购方面,对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不完整问题,3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2021年度政府采购管理;对违规招标或转包分包等问题,16个部门和37家所属单位通过组织自查、终止合同或重新招标等进行整改。资金管理方面,2家所属单位将566.42亿元资金转存指定银行或按规定调整存款期限,其他部门和所属单位通过调整支付方式、纳入法定账户、归还原渠道等加强管理;13个部门和46家所属单位将5.86亿元存量资金缴回财政,其他部门和所属单位正在申请缴回或加快拨付进度等;1个部门已撤销2个项目并全面梳理其他项目,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不再安排或扣回已支付的相关经费35.07万元。财务核算方面,10个部门和20家所属单位上缴收入、调整账目等13.55亿元;7个部门和27家所属单位制定往来账款清理工作方案,加强对账核查,已核销、收回、上缴财政等4.97亿元;6个部门和19家所属单位加强会计核算,已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方面,17个部门和245家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培训等,改进项目绩效指标设置;7个部门和57家所属单位重新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抽查自评结果等。
——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已整改89.76亿元,完善制度274项,处理处分8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