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5)
一是部分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对公租房被违规占用或长期空置问题,有796套被违规占用的公租房已退出或恢复原定用途,3714套空置1年以上的公租房已分配入住;对应获未获公租房保障问题,已完成对5.57万名困难群众的调查摸底,将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对符合标准未优先改造问题,有65个老旧小区已纳入改造计划,另73个小区将逐步纳入改造计划;对已完工小区未按规定配备物业等问题,有323个小区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等完善了管理机制,引导另42个小区完善物业管理。
二是资金违规使用或闲置问题。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等问题,8县归还原渠道或调整账目19.49亿元,1县出台制度规范棚改专项债券使用。对资金闲置问题,22县加快拨付进度安排使用59.8亿元,另有11.52亿元已制定用款计划。
关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方面的问题
已整改2.55亿元,完善制度6项,处理处分3人。对套取或挪用资金问题,25个地区通过追回资金、调整账目等整改2.42亿元;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地方加强资金管理。对资金闲置问题,涉及的1308.93万元通过加快拨付、上缴财政等已全部统筹盘活。对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工或建成后长期闲置问题,4县推动52个校舍维修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有36个已投入使用。
关于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已整改90.87亿元,完善制度66项,处理处分97人。
一是中央支出责任落实存在越位问题。生态环境部制定《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明确入库项目应由地方承担相应支出责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对于申报时基本依靠中央财政的项目不予入库。
二是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对政策目标冲突等问题,自然资源部、林草局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将工程目标、任务、资金等压实到省。对部分资金实际分配扩大范围问题,财政部调整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测算系数,生态环境部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资金分配依据或支撑。对退耕土地重复申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问题,有5省通过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范退耕还林补助发放等完成整改,四川省正在核实退耕还林情况并研究处置方案。对无耕地可退申请减少任务问题,有2省已核减剩余规划任务16.33万亩,退回资金1320万元。
三是部分资金和项目绩效不佳问题。对动用资金修建景观工程问题,有关地方通过追缴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整改5.32亿元。对套取骗取、挤占挪用、闲置资金等问题,有关地方通过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统筹盘活等整改31.86亿元。对项目未按时开(完)工或效益不佳问题,有关地方加强项目管理,推进90个项目开(完)工或发挥预期效益。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有关地区通过加快下达拨付、收回资金、重新分配等整改388.59亿元,完善制度149项,处理处分32人。
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审计方面的问题
已整改48.89亿元,完善制度52项,处理处分903人。对信贷审查不严影响“房住不炒”政策落实问题,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信息共享、联合排查、联合惩戒、严格问责;4家银行收回或结清违规贷款1.79亿元,严格贷款客户准入和资质管理、强化资金流向监测。对服务小微企业有偏差等问题,2家金融机构退还不合理收费12.03亿元,规范存贷款业务管理;2家金融机构优化续贷管理规则,开辟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贷款展期或延期,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关于政府债务风险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