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8)
二是资产统筹调剂不到位问题。对房产出租或闲置的同时又租入房产问题,财政部要求存在闲置或对外出租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申请新增同类资产;有3家单位已完成房产调整,另5家单位正在调整。对资产长期闲置问题,69家单位将闲置资产自用、出租或调剂给其他单位使用等,涉及13.24万平方米房产、土地和3613.81万元设备;4所高校研究建立科研仪器共享制度,建设共享信息系统,加大科研仪器对外开放力度,对闲置设备进行调剂使用。
三是违规出租(借)或处置资产问题。39家单位停止出租出借资产,或补办审批手续等;9家单位补办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或完善管理制度等。17家单位通过评估后签订出租协议、收取租金、收回资产等整改无偿或低价出租出借资产问题。23家单位已将6951.63万元处置收入上缴财政。对未经批准对外投资问题,2家单位正在推进股权转让和解除代持协议等工作。
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有关地方和部门完善制度56项,追责问责320人。
一是资源环境规划落实存在堵点问题。规划出台方面,有关部门总结规划落实情况,细化分解任务或制定配套措施,为促进地方落实提供指引。规划传导方面,自然资源部加强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管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规划落实方面,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预算保障和目标考核,推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量质不同步问题。对虚报完成量问题,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加快建设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规范统一调度口径;5个地区挂牌督战,已整改532.56万亩。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农业农村部印发文件,督导地方坚决制止“非农化”、“非粮化”;有关地区通过拆除违法建筑、完善灌溉设施等恢复耕种地块1.58万亩。对质量差问题,农业农村部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加强质量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有关地区优化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对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区域进行重建或补建,涉及126.73万亩。有关地区筹措管护经费、修缮损毁工程,47县205个项目的灌溉设施已可正常使用。
三是不可再生资源规范化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问题。2省95座矿山中,有4座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91座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复垦方案修编等工作。存在越界开采等问题的176座矿山中,有40座已关闭,103座已完成立案查处,处理处分8人。对相关矿山未启动生态修复和违规取水等问题,5省完成矿山环境修复治理1.81万公顷。有关地区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安排或实施水源置换、泉域保护工程18项,置换超采区地下水4815万立方米。
四是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任务推进不力问题。10省出台改革方案18项,3省强化了省级支出责任。3省的2421条河流已完成划定管理范围、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河长制相关任务。2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已开展赔偿案例实践97宗。
五是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未消除问题。5省制定计划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出台或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控等制度6项,有91座尾矿库已关闭或开展风险评估。2省处理积存垃圾渗滤液86万吨,清除建筑垃圾564.35万立方米。2省涉及的509家重点监管企业中,有489家开展了土壤环境监测,其他企业已关停或移出监管名录;山西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已达97.5%。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192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立案查处,同时针对这些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关于公共资金资产损(流)失较突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