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5)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和司局职能变化,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进一步充实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同时,对《决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计划》等文件涉及我委任务的委内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2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如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审议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会议强调,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已召开全体会议4次,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审议多项政策文件,听取有关司局关于巡视整改、脱贫攻坚等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
三是研究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以工代赈、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等问题。3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针对性政策举措,听取《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从夯实就业基础、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健康扶贫、完善社保保障、改善居住条件、畅通落户通道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审议通过《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市民化针对性政策举措,推动城市政府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4月1日,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以工代赈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抓紧研究出台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适时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进展情况,对文件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制定的精准性
1. 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
一是明确政策边界。在广泛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完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印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供各地参考借鉴,作为各地在政策执行特别是巡视整改时的重要依据。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就有关地方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人均住房面积界限、安置点规划选址要求、拆旧复垦时限、安置房产权办理操作等困难和疑惑逐一解答。委党组成员带领有关司局专题调研期间,就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与有关省市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把握政策、抓好整改。组织力量赴多个省份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巡查,赴贵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现场宣讲解读政策,督促指导各地对标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扎实开展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