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主人(2)
早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就对未来新中国的国体有过深刻的思考: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他们必然要成为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的力量。
毛泽东关于新中国国体的这一主张,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愿,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得到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再清楚不过地宣示:几千年中国历史上,最广大人民第一次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人民共和国的主人。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在今天有些人的眼中,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政治名词,但透过历史的风雨方知人民民主政权来之维艰。
在新中国成立前,近代中国的民主诉求曾在专制的荆棘和泥泞中挣扎蹒跚了百年。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曾经积极地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寻求民主的出路。1911年,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政体——中华民国,然而却落得了“无量金钱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的结果。那些标榜“民主、自由、人权”的帝国主义列强,对贫弱的中国只是趁火打劫,进行侵略和掠夺。这一切令中国的有识之士对他们的制度大失所望,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中,彻底破了产。
在中国的大地上,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民主政权,能够让最广大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人拿起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从“工农民主”、“人民民主”到“新民主主义”,从农民协会、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参议会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中国共产党探索建设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脚步一刻不停。
“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对新中国的国体有了明确的擘画。他还特别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
1954年,1982年,在人民共和国前行的道路上,这样的年份注定具有不同寻常的历史意义。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此前经过全国人民广泛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我国国体确立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体在宪法中得到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航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闯出了一条人民民主新路。
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
在太行山深深的褶皱里,有一个叫西沟的小山村,这是刚刚荣获共和国勋章的申纪兰的家乡。她家里有两面照片墙,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伟大历程和恢弘图景徐徐展开。从一届到十三届,从辫子上扎着蝴蝶结的25岁,到皱纹爬额却依然矍铄的90岁,申纪兰被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活化石”。
65年,这是怎样的一种制度能让一位普通农民一直站在国家政治舞台的中央,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