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主人(4)
1954年9月15日,从海滨到草原,从高原到绿洲,1000多颗激动的心向北京汇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位于中南海的怀仁堂开幕。9月20日,出席会议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投票,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老舍先生说:当我一拿到那张红色的选票,我的心差不多要跳了出来。我投了票,看看前后左右的人,他们的眼里也含着泪。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此建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有人问申纪兰,从一届到十三届,哪一届最好?申纪兰回答,一届比一届好,芝麻开花节节高。65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人民领袖人民选,人民领袖人民爱。65年来,从投票选出“毛主席”,到投票选出“习主席”,申纪兰的农民身份从未改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仔细查阅申纪兰在历届全国人大会上的议案、建议,令人震撼。据不完全统计,从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由申纪兰领衔或附议的议案、建议有420余件,每一件都是沉甸甸的,一条条都不断得到采纳和兑现。
植根于人民群众,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中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地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不断丰富
从决定国家根本性质和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到确立基本政治制度,在中国共产党人对新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中,人民当家作主从来都是决定性要素。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49年9月21日晚,中南海怀仁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巨幅会标,告诉人们一个新的开始:人民政协制度诞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诞生了。
在新政协的筹备、召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及民主人士平等协商、合作共事,大家一律平等、共同召集,这与国民党一党专政时期的旧政协形成了鲜明反差。应毛泽东和周恩来的郑重邀请,北上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宋庆龄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真诚地发言:“我们达到今天的历史地位,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唯一拥有人民大众力量的政党。”新政协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初步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有的民主党派人士担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党派还能否存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还能否坚持。对于上述疑虑,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给予鲜明回答:“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主题、职能,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