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
二是推进汽轮机公司“双百行动”改革。制定《关于对汽轮机公司综合改革下一步重点工作的意见》,加强指导。汽轮机公司制定了《汽轮机公司深化改革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双百行动”第三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四季度需要完成重点工作。
三是深化阀门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根据《商业计划书》向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推介,寻找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方案已经财务顾问和法律事务所审核,正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四是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将三项制度改革列为制约高质量发展十项突出问题之一。制定《哈电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对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整体部署。所属企业也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并按方案稳步推进。
五是推进总部薪酬制度改革。启动集团总部“三定”工作,成立工作办公室,与“三定”工作同时统筹考虑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架构和流程设计,打开总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总部薪酬改革方案在“三定”工作结束后实施。
六是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进佳电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对所属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对所属企业开展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集中检查。完成事业部制改革、集中采购、质量提升等专项工作的全面梳理,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讨、推进落实。“12348”发展战略、“三大战役”等重点工作依托总经理月度专题会议有序推进。在考核方面,完善《哈电集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绩效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业绩导向,细化约束性指标,压实各项考核责任。
三是推进重点改革。对蒸汽发电事业部和电站服务事业部进行业务调整和人员调配。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形成方案,征求意见完善后履行决策程序。
(2)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提高制度运行规范性
一是立即整改,杜绝“两会套开”。自2019年8月初,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杜绝“两会套开”,提交党委常委会履行前置程序,并最终提交董事会决策。
二是明确党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职责边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明晰责权边界的通知》,要求总部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负责的现行制度,梳理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权责事项,理清决策机构。形成《哈电集团公司治理结构责权表》,明确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上级机关在各类事项中,行使的提议权、审议权和最终决策权。
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管理。所属企业对自身“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集团对部分所属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梳理相关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加快推进二级单位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或建立决策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