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员法(3)
(二)在武装巡逻中,经现场批示员同意并出示人民武装警员证件,对有违法犯法嫌疑的人员就地举办查问并磨练其证件,对可疑物品和交通东西举办查抄;
(三)协助执行交通管束可能现场管束;
(四)对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及国民人身工业安详、危害民众安详可能执勤方针安详的,采纳须要法子予以避免、带离、驱散;
(五)按照执行任务的需要,向相关单元和人员相识有关环境可能在现场以及与执行任务相关的场合实施须要的侦察。
第二十条 人民武装警员执行任务时,发明有下列景象的人员,经现场批示员同意,该当实时予以节制并移交公安构造、国度安详构造可能其他有统领权的构造处理惩罚:
(一)正在实施犯法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违法携带危及民众安详物品的;
(四)正在实施危害执勤方针安详行为的;
(五)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人民武装警员执行任务的。
第二十一条 人民武装警员队伍协助公安构造、国度安详构造和牢狱等执行逮捕、追捕任务,按照所协助构造的抉择,协助搜查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和住所以及涉嫌藏匿犯法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可能违法物品的场合、交通东西等。
第二十二条 人民武装警员执行执勤、处理突发社会安详事件、防御和处理可怕勾当任务利用警械和兵器,依照人民警员利用警械和兵器的划定以及其他有关法令、礼貌的划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人民武装警员执行任务,遇有故障、滋扰的,可以采纳须要法子解除阻碍、强制实施。
人民武装警员执行任务需要采纳法子的,该当严格节制在须要限度内,有多种法子可供选择的,该当选择有利于最洪流平地掩护小我私家和组织权益的法子。
第二十四条 人民武装警员因执行任务的紧张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员证件,可以优先乘坐民众交通东西;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二十五条 人民武装警员因执行任务的需要,在紧张环境下,经现场批示员出示人民武装警员证件,可以优先利用可能依法征用小我私家和组织的设备、设施、园地、修建物、交通东西以及其他物资、器材,任务完成后该当实时偿还可能恢复兴状,并凭据国度有关划定付出用度;造成损失的,凭据国度有关划定给以赔偿。
第二十六条 人民武装警员队伍出境执行防御和处理可怕勾当等任务,依照有关法令、礼貌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划定执行。
第四章 义务和规律
第二十七条 人民武装警员该当听从呼吁、功用批示,依法履职尽责,果断完成任务。
第二十八条 人民武装警员遇有国民的人身工业安详受到加害可能处于其他危难景象,该当实时救济。
第二十九条 人民武装警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抗上级抉择和呼吁、动作消极可能临阵脱逃;
(二)违反划定利用警械、兵器;
(三)犯科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犯科查抄、搜查人身、物品、交通东西、住所、场合;
(四)体罚、凌虐、殴打禁锢羁押、节制的工具;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擅去职守可能玩忽职守;
(六)容隐、纵容违法犯法勾当;
(七)泄露国度奥秘、军事奥秘;
(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条 人民武装警员执行任务,该当凭据划定着装,持有人民武装警员证件,凭据划定利用摄录器材录像取证、出示证件。
第三十一条 人民武装警员该当举止文明,规矩待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国民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尚习惯。
第五章 保障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