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通报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7)
(3)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尚需优化的问题。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在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年底前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二是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编制《2021年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8大项27小项任务目标。目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5%、49%;“一部手机办事通”20个办事主题1379个事项实现“掌上办”,注册人数突破2240万人,办件量超过1.1亿件;已建立“跨省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有序推进14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积极推进西南5省区、泛珠内地9省区跨省通办工作;将33条热线归并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确保2021年年底前全省非紧急类热线分级分类实现一个号码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目标;加快升级“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汇聚监管数据1825万条,推动实现督管联动、智慧监管、精准督查。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策送上门、服务送到家”行动,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整治“乱收费、乱摊派”。
(4)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专项行动”。作出“一平台、三机制”总体部署,“高效、简捷、精准”的全省统一救助平台已于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全面推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全覆盖。目前,全省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68万户脱贫户保持稳定,2020年实施的6132个产业扶贫项目,已完成6050个,完工率99%。建立健全股份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2021年投入7.5亿元,实施1500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脱贫群众培训全覆盖,实现有就业意愿、有劳动力的脱贫户至少有1人就业。目前,全省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4万人,其中省外务工102.52万人,两项指标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二是严格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收入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建立月监测、双月调度和动态帮扶制度,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至目前,消除返贫风险9069户41640人、消除致贫风险10244户41967人。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等,按照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要求,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规划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确定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资源和力量支持帮扶。截至9月底,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24亿元,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36亿元,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2021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8000公里,目前已累计完成4220公里;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各地区逐步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校舍项目开工244万平方米,竣工196万平方米;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59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省甲级标准,原88个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均达到省级标准;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机制和救助机制,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农村供水保障长效机制,切实补齐供水工程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编制《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省1198个乡镇和近12.7万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69.7%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
3.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着力解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