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典型案(事)例发布(5)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屡屡被曝,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南通市检察机关对校园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又不止步于惩治犯罪,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携手多部门加大对食品监管的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周边商铺、校外培训机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形成长期有效合理良性的学校食品监管体系,努力为广大学生筑起食品安全屏障。
案(事)例十
建立“童模”保护机制
落实涉众未成年人权益
检察监督
一、基本情况
2019年4月,“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童模群体权益保护问题迅速引发社会关注,童模辍学、超时拍摄、遭受辱骂殴打、违法代言等问题凸显。“妞妞事件”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涉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监督,多次对辖区内“童模妞妞被踹”事发拍摄基地进行走访调查,听取各方意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滨江区委会商研判,并于2019年5月会签《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该《意见》明确童模活动范围,对活动场所、内容、强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如规定不得让儿童穿戴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进行拍摄,不得因童模活动使儿童辍学或变相辍学等。同时明确童模行业从业人员及监护人的责任,突出强调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不得实施殴打、辱骂等虐待行为等。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必要时,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对童模进行司法保护。
二、典型意义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同时也暴露出儿童权益保护相关问题。为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密切协作,推动建立检察机关牵头的童模保护机制,共同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携手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