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3)
《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注重大数据服务监管。积极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与行政执法数据的归集共享与有效协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成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的机制。
二是注重以网管网。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现代经济的发展,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为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充分运用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
三是注重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监管,综合运用数字科技等手段感知市场监管态势、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破解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手段滞后问题,开展市场在线监测,及时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和线索,增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民生价格等领域监测预警能力,运用数字技术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协同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
(三)创新数字化治理模式,构建智慧社会。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
一是以数字化支撑建设更加和谐、安全、智慧、智能的数字社会。加快政府数字化改革,释放数字技术应用于公共治理的效能,不断提升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建设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数字化公共产品供给。与此同时,数字化改革进程越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深入越是成为创新、增强政府现代化社会管理水平的重点内容。
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实现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促进全社会运行方式创新变革。持续强化城乡社区、乡镇街道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完善无缝隙、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更好发挥基层组织在人员流动管理、生活服务、群众参与动员、纠纷解决、社会治安保障、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的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赋能支撑下,着重提升风险预警、灾害预测、危机处置、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发展势能,推进建设高韧性社会。
(四)持续深化一体化发展思路,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一是注重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在提升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独唱”能力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标准统一、服务同质的“合唱”能力,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注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既要持续深化面向“少数人”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更要丰富惠及“大多数人”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动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让数字红利最大程度地惠及社会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