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历史观看党的“三农”工作领导力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发动和依靠农民,革命从农村破题,改革从农村起步,引领广大农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贡献。这一辉煌成就的取得,与党顺应形势变化,在不同阶段循序渐进正确制定并有效贯彻“三农”政策、始终指引广大农民走正确的道路密不可分,充分体现了党对农民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坚强领导力。
一、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农民的组织动员
组织动员力是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重要来源,是领导力的首要体现,主要指党通过理想、纲领、政策等方式动员、激励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革命与发展的整体力量和实际程度。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28年间,党面对积弱积贫、任人宰割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黑暗旧中国,深刻认识到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革命斗争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动农民运动、解决土地问题、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等一系列“耕地农有”政策,激发农民参加革命的热情,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并取得全面胜利,充分体现了党的动员力、组织力和凝聚力。
发动农民运动,唤起革命力量。毛泽东说,“中国是传统农业国,应充分依靠农民”,“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1921年4月,《共产党》月刊发表《告中国的农民》,号召农民组织起来,依靠自己的力量翻身解放。党的一大指出:“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同年9月,在浙江萧山衙前村建立了党领导的第一个农民协会。1922年7月,党的二大指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并首次提出帮助农民解决问题。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首个《关于农民问题的决议案》,指出“农民协会应保存他的各种农民群众的广泛的组织的意义,而以土地革命的口号来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斗争”。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指出,“必须尽可能地、系统地鼓动并组织各地农民逐渐从事经济的和政治的争斗”,推动农民运动高潮到来,从根本上动摇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在中国的统治基础。从1926年夏到1927年1月,仅湖南农民协会会员就由40万人激增到200 万人。
开展土地革命,凝聚人心和革命力量。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作家斯诺时曾说过:“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党的三大以后,党充分认识到,动员农民革命最根本的方法是给农民分土地。1925年1月,党的四大正式提出把土地问题作为农民问题的重要内容,明确“应使农民向国民党政府要求以官地分给贫农”。同年9月举行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确立首个土地政策——“耕地农有”;11月发布《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指出只有“耕地农有”才能解除农民困苦,但是要实现“耕地农有”就必须让工农取得政权。1927年4月,党的五大首次提出实行农村土地革命,通过《土地问题议决案》明确了土地革命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八七会议将土地革命的核心内容确定为“打土豪、分田地”;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提出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归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共有。1928年6月,党的六大通过《土地问题议决案》,修改为“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土地”;12月,党领导制定的首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颁布实施,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给农民个别或集体耕种,禁止买卖。1929年9月,颁布《兴国土地法》,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1936年7月,中央《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规定,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后,可以分地供其耕种和生活;生活情况很坏的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为调动国民党和地主富农抗日积极性,停止“耕地农有”政策。1937年8月,洛川会议通过《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将减租减息作为土地基本政策。1942年1月《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和2月《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再次强调“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政策。抗日战争即将结束时,1945年4月党的七大正式宣告,将“耕地农有”的土改政策进行到底。1946 年5月,党下发《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号召从地主手中夺取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1947年9月,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进一步明确“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掀起土改运动大潮。到1948年秋,解放区农民彻底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中国封建制度的根基被摧毁,解放了农村地区生产力,使中国共产党赢得了农民的衷心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