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全文)(15)
儿童得到特别关爱和特殊保护。2020年,全国有儿童社区服务中心2.9万个,社区服务站24.9万个,城乡社区家长学校36万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32万余个。全国乡镇一级配备儿童督导员5.6万名,村一级配备儿童主任67.5万名,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和儿童关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对孤儿、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加大孤儿保障力度。2019年,中央专项资金对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0%,东、中、西部分别补助300元/月、450元/月和600元/月。截至2020年,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6万名,基本生活保障月平均标准达1611.3元/人;社会散居孤儿13.4万名,基本社会保障月平均标准达1184.3元/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面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全国共有25.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国平均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1184.3元。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7年至2020年,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02万人,起诉21.85万人。在司法程序中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利,推行具备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截至2020年,全国共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1029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2019年共向430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等发放救助金6200余万元。
老年人生活和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中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将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2020年,国家将1834万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88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截至2020年,全国享受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分别为3058.9万、81万和23.5万。截至2020年,全国建成各类养老机构3.8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有28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3.8万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强调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
3.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
少数民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宪法法律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人员中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规定,以及关于少数民族人大代表选举的规定。选举法明确规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全国人大代表一人。55个少数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14.7%。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国家制定专项规划,实施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对口支援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份2018年至2020年的总体经济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增长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50多元增长到2020年的24534元。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中国通过发展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举办预科班、民族班,在广大农牧区推行寄宿制教育,着力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等举措,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民族地区已全面普及从小学到初中9年义务教育,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疆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四地州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