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建议:承载认罪认罚从宽重要制度功能的“基石”(6)
量刑建议的采纳率尚需进一步提高。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认罪认罚的案件,法院判决时一般应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不采纳的情况仅限于法定的五种情形。实践中,判决有时出现超出量刑建议幅度的宣告刑情况,但判决文书并不援引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相关内容。针对此问题,建议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一是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法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对量刑建议工作情况的分析研判,提高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重视度;二是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要一贯重视庭前会议和庭审调查、辩论,有效展示量刑的事实与情节证据,提高量刑建议的可接受度;三是充分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的意见,争取控辩双方在量刑情节、刑罚种类、量刑幅度等方面无重大分歧,为顺利庭审奠定基础;四是对量刑建议未被采纳,出现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要依法抗诉,履行好审判监督职能;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也要通过适当的工作途径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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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第201条规定,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这就从立法上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对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要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鼓励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实践探索,进一步细化常见罪名量刑标准。
4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网络培训举行。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量刑建议工作有效开展,朝着“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目标努力。
各地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实践
上海长宁 2018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通过跨前程序分流、值班律师全程参与、三方到场量刑协商、强化评查完善事后监督等措施,依法规范行使量刑建议权。该院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启动、幅度式量刑建议与确定式量刑建议相结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事后监督等方面入手,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该院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4%。
(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冯曦慧)
杭州西湖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在如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2018年10月,该院出台了《认罪认罚案件审查起诉规则》,利用条文和示例共同说明如何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如何适用量刑情节,如何把握从宽幅度等。《规则》还对量刑幅度区间、罚金刑建议、缓刑建议进行了创新细化规定。同时,该院联合法院制定常见罪名量刑参考表,明确各类犯罪情节对应的刑期和罚金。此外,对于犯罪情节和刑期较难量化的罪名,该院还与技术公司合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为量刑建议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张永睿)
山东淄博 为做到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通过对近年来相关案件的判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法院、公安、司法局统筹协调制定了规范化量刑细则。同时,制定了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12种罪名的“量刑菜单”,明确各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量刑步骤、情节、方法一目了然。淄博市检察院还建立量刑建议咨询律师机制。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由检察机关向值班律师公开量刑依据,听取量刑意见,推动其实质介入,为案件公平办理提供多元化建议。
(记者匡雪 通讯员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