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12)
统一区域灾害评估体系。按照统一标准,科学评估区域灾害风险,严守防灾安全底线,识别灾害种类,共画一张灾害风险评估图。统筹灾害造成损失、灾害发生频率、承载体防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对潜在灾害要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为区域空间布局提供基础。全面落实区域灾害评估体系和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区域灾害防控能力。按照区域灾害风险识别,及时联动处理高风险灾害要素。
共建灾害预警监测体系。建立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的区域灾害预警监测机制,建设多灾种、多部门联合预警监测网络体系,联合共建区域灾害预警监测网络中心,将抗震、防洪防涝、消防、人防、安全生产等预警监测统一纳入,实现灾害预警监测统一管理,灾害信息全方位共享。
构建联合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区域灾害统一管理原则,合作构筑区域性联合应急救援体系,共建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结合预警监测网络中心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灾情,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在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应急力量统筹、抢险救灾储备资源统一调度、灾害应急演练、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统一行动格局,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和助推区域间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产业合作。
第三节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提高城乡综合防灾能力。深化城乡防洪排涝、地震、气象、地质等领域的灾害风险评估,结合风险评估结果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布局,合理确定防灾减灾分区,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设施强力支撑、风险有效管控、应急响应充分”的现代化、全过程、高效率防灾减灾体系。严格执行城乡综合防灾和设施安全标准,高标准建设城乡防灾减灾设施系统,提高城乡适应环境变化的自我调整与恢复的能力,推动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完善防洪安全体系。按照上蓄、中疏、下排、适滞的原则,以流域为单元,完善整体防洪安全格局。提高潮白河、北运河、泃河等区域河道的防洪能力。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外围分洪方案研究与温潮减河工程实施,专项研究区域防洪与分洪方案。结合区域大型湿地与森林公园建设,合理设置洪水调蓄区。
严格城乡抗震设防标准。严格遵守各级城镇、各类地区抗震基本设防烈度要求。学校、医院、生命线系统等重点设防类设施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其他重大工程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实现城乡消防布局全覆盖。构建城乡覆盖、陆水空立体布局的消防安全系统,均衡布局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城乡消防服务全覆盖。完善消防指挥体系,夯实基层消防设施网络,补齐历史欠账,改善设施条件,加强要害地区防护。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坚持高标准建设,形成充分保障、统筹协调、系统高效的消防设施体系。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以居住地为主就近疏散为原则,结合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各类学校等开敞空间以及地下空间等科学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就地避难、就近避难、步行避难的分级分类疏散系统。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险功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