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14)
建立统一互认的人才评价和行业管理政策。通州区严格执行北京市各行业管理要求和人才评价规定,河北省、廊坊市参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全面调整北三县各行业管理规范,实现在高新技术产业认定、人才评价等方面与北京市保持程序一致、结果互认。
创新金融财税政策。支持通州区与北三县开展投融资改革试点。鼓励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业务模式,有效利用各类资金。
共享改革试点政策。推进改革试点政策区域共享,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海绵城市试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城区试点等政策向北三县延伸。
第四节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部署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重要事项及时按程序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相关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抓好督促落实。严格执行协同发展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规划内容。对于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程序报北京市、河北省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不得变相执行。对于督查和调研工作中发现的久督不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瞒报谎报事项,及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问责。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