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6)
二是锲而不舍纠“四风”。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纠“四风”。党委、纪委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杨晓渡同志在“9·10”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鞍钢纠治“四风”工作。持续坚持在升学季、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提醒和监督检查。2019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9件,给予29人纪律处分及组织处理。
三是规范管理严纪律。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会计核算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制定《关于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的补充规定》《关于规范解决有关费用支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强化了“红线”意识,对12家子企业2018年度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审计。对铁运公司以征集“合理化建议”为名,变相为领导干部发福利问题责任人予以处理,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处理。
4.关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利用警示教育日、警示教育大会、党建信息网、读书思廉材料、报纸通报剖析、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高教育效果,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372人次;在党建网点名道姓通报违纪违法案例143件;5次在鞍钢日报、攀钢日报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2019年6月6日,召开鞍钢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和有关问题,2100多人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督促案件多发的矿业公司、实业公司等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鞍钢警示教育日(8月16日),组织集团总部机关全体人员参观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
二是严肃查处。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靠钢吃钢”问题。与鞍攀两地省市纪委监委采用联合办案模式,适用留置措施调查了职务犯罪案件7件。其中原董监办主任袁雪峰严重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涉嫌受贿犯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了违纪违法双施双守;实业公司塑管厂厂长等3人收受贿赂、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追究刑事责任。持续深化廉洁地图建设,动态量化评价党风廉政状况,发现廉洁风险和管理问题共1164条,制定防控整改措施1432条。
三是专项治理。从5月27日开始,开展了套取工资奖金和有关费用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处理情况在鞍钢日报、攀钢日报进行通报,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制定了《关于规范解决有关费用支出问题的指导意见》,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四是探索监督机制。建立了运用纪律审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机制,已发出建议书16份。鞍山钢铁、矿业公司采取集中办案模式,形成监督合力;攀钢纪委在成都成立了纪检工作室,统筹区域监督工作;国贸公司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偏差,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