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9)
1.针对深化“三转”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上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二是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的方案,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备了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开展副组长以下干部的“原地转身”工作。三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二级单位延伸,组织二级单位党委按照改革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逐一进行审核并督促落实。四是根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结合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对应配备纪委书记而未配备到位的,及时选配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后,已完成上海核工院、北京公司等4家单位纪委书记配备。五是结合二级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工作,逐步开展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兼职调整。中央巡视以来,已完成内蒙古公司等13家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的调整。
2.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从2019年8月起,集团纪检监察组不再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尽职督察、事故整改后评价及鉴定工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做好沟通衔接,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对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建章立制。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集团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将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调查处置权全部划至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二级单位纪检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体制改革,发挥专责监督作用,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
第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根据《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文件精神,修订了《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党组、二级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在现有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基础上,探索对党组成员进行党内工作分工,主要包括党内工作、“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任务三块职责:党内工作方面,将统战、工会、团青、精神文明建设、合理化建议、员工关心关爱和离退休工作等任务和责任落到每一位党组成员身上;“一岗双责”职责方面,突出强调党组成员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及党建工作联系点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特别是强化了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责;“齐抓共管”任务方面,聚焦集团公司战略落地,明确需要党组成员共同关注的重点任务,包括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安全环保、区域协调、风险控制,等等。三是2019年度根据《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把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单位综合业绩考核,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