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地、违法征地 自然资源部通报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13)
督察发现,和龙市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执照》无审批卷宗,未履行供地程序,为虚假供地批复;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即报批用地;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没有按照现状建设用地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违规将3.73亩耕地、3.65亩草地按建设用地报批;该批次用地报批卷宗中确认用地范围内有54处宅基地,总面积超过二调村庄用地面积,且每宗宅基地面积均为400平方米,与实际不符;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人才公寓及配套建筑等,并明确要求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但实际建设内容为民宿项目,与立项批复内容不符。
和龙市政府及和龙市自然资源局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批次用地报批中,不如实认定地类和违法用地情况,提供虚假供地批复,主观故意弄虚作假。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37.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虚构供地项目虚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问题
2022年11月至12月,江苏省镇江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虚构大港片区绿化工程项目,组织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立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镇江新区管委会批准了供地方案,将12个建设用地批文中的43个地块“打包”划拨给镇江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虚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18.9亩。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严格核查,监管不到位。
38.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配合督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
2022年7月至12月,福建省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1.34亩建设房屋。2023年5月,督察组织地方举证后,潘渡镇党委政府为掩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事实,伪造党委会议纪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个人建房红线图、村民建房审批花名册等虚假材料,3次经连江县政府审核后提供给督察组。
潘渡镇党委政府弄虚作假,掩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事实。潘渡镇政府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查处,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连江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潘渡镇宅基地管理监督检查不到位。连江县政府对镇政府伪造的举证材料审查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连江县已拆除部分建(构)筑物,追责问责8人。
39.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在硬化地面上覆土虚假整改问题
2022年5月至10月,黄冈市红安县金圆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红安县觅儿寺镇土地4.29亩(耕地3.38亩)建设文化广场、硬化停车场。2023年6月,为应付检查,该公司在文化广场、停车场的硬化地面上直接覆土,实际未拆除复耕。6月,督察发现该项目虚假整改。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区分局在督察举证环节未认真核实,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把关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实地已拆除复耕,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红安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40.广东省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虚假处置广梅园森林休闲公园项目闲置土地问题
2022年10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在明知广梅园森林休闲公园项目闲置土地尚未动工建设的情况下,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已动工建设,面积302.3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