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地、违法征地 自然资源部通报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9-08 1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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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19年,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刘家码头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114.30亩,通过人工堆填滑雪坡道方式建设滑雪场项目,实地已建成滑雪道、蒙古包、假山、雪具大厅等。其中,滑雪道、蒙古包、假山等违法占用耕地98.78亩。

2019年1月,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对该村委会违法占地建设滑雪场的问题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19年7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在该项目拆除蒙古包和假山等设施但滑雪坡道未整改的情况下进行结案处理。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大面积占用耕地问题失察失管。青光镇政府未能有效落实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在收到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对于该项目违法占地问题的通报后,未组织开展有效整改。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在项目占用耕地建设滑雪道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认定处罚决定已履行到位并办理结案程序,对项目范围内滑雪坡道涉及的土地卫片图斑以“实地未变化”上报,报送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督察指出问题后,地方对滑雪坡道周边部分耕地进行了复耕。

9.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研山铁矿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

2009年起,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研山铁矿有限公司虽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但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建,违法占用原响嘡镇尹峪村、三里庄村等村庄5198.8亩土地建设采选场,其中耕地890.40亩。同时,未经核准占用2153.3亩土地建设尾矿库,其中耕地1235.79亩。原滦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2011年、2012年分3次对该矿山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规划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限期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6006.9986万元。但该企业仅缴纳了罚款,未退还土地,未自行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未恢复土地原状。原滦县收费管理局出具了《没收地上建筑物交接单》,但建筑物实际仍由该企业使用。

原滦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原滦县国土资源局监管不严。原滦县收费管理局对没收建筑物的管理不到位,任由企业继续使用。

10.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项目问题

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占地723.40亩(耕地224.37亩、林地228.43亩、草地130.57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建设乌海市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三期)项目,实地已建成塑胶步道、硬化道路、花草树木、雕塑等景观。

2021年起,乌海市政府在其专题会议上要求加快乌海市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等重点事项前期工作,未严格要求有关部门在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才能开工建设,土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海勃湾区政府未对项目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制止,监管责任未落实。乌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公园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查处,未要求项目建设主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乌海市及海勃湾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草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