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地、违法征地 自然资源部通报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3)
2023年5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向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厦门市政府已启动整改查处。截至6月30日,对其中112.11亩耕地进行复耕;对其他97.22亩耕地,因涉及防洪和轨道交通安全无法原地复耕,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先行冻结相应的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立案查处。6月25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废止厦府办〔2020〕16号文件与上位法冲突的内容。厦门市纪委监委已对9家单位16人按程序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5.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以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名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建设人工水面、绿化景观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0年7月至2023年5月,以建设贵港市南山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港南区新塘镇、江南街道、西江农场土地749.55亩(耕地283亩),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其中新开挖人工水面占地120.35亩(耕地28.99亩)。项目在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继续顶风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实地已建成人工水面、绿化景观等非农设施。
贵港市政府未严格落实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要求,未坚决遏制顶风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港南区自然资源局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
6.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委、县政府主导违法征地挖湖造景建设“西湖公园”问题
2016年10月至2021年10月,在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情况下,剑川县委、县政府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违法批准金华镇政府实施征地560亩,违规决策推动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西湖公园”。截至2023年5月,已建成湿地水景、人工岛屿、停车场、道路、绿化景观等,共违法占地286亩(耕地110亩),其中新开挖水面32亩(耕地30亩)。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顶风违法占地203亩(耕地58亩),其中新开挖水面21亩(耕地19亩)。
2023年6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向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
7.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主导违法征地挖湖造景建设三家湾湿地公园、三家湾花海景区、听风谷摄影基地问题
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在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手续情况下,屏边县委、县政府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违法批准玉屏镇政府实施征地308亩,违规决策推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特色小镇开发投资公司、嬴创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蒙自捌零玖零女王婚纱馆等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三家湾湿地公园、三家湾花海景区、听风谷摄影基地。截至2023年5月,建成湿地景观、花海景观、步道、广场、坝体、摄影基地等,共违法占地317亩(耕地182亩),其中新开挖水面31亩(耕地16亩)。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仍顶风续建,进行绿化补植,新建摄影基地。
2023年6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向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截至2023年8月,屏边县组织复耕182亩。
二、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主导推动违法征地占地、监管不力问题(15个)
8.天津市北辰区和青光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刘家码头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设北辰滑雪场项目监管不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