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
5.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产品创新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健全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机制,进一步下放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权限,优化产品创新流程,加大考评激励力度。一是扩大分行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授权。适度下放创新权限,鼓励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22家一级分行在符合监管要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金融扶贫产品创新。对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分行辖内“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总行定点扶贫县和重点帮扶县的精准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授权一级分行审批。二是增设金融扶贫产品创新基地。综合考虑贫困地区金融需求和创新环境,允许22家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一级分行自主选择一家管理水平高、金融服务需求大的贫困地区二级分行或县域支行增设为三农产品创新基地。今年一季度已新增陕西宝鸡分行和富平支行2个产品创新基地。三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金融扶贫产品创新。鼓励分支行立足当地特色和资金需求,围绕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光伏扶贫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宽扶贫产品对象范围、抵押担保方式和服务模式。积极创新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突出“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等国家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重点围绕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尽职免责等内容优化产品设计。截至4月中旬,全行“三农”特色产品已达209项。要求分支行在产品创新过程中加强市场调研、充分论证、多方对接,力求产品“接地气”、有效果。四是加大互联网金融和科技产品创新推广力度。将金融扶贫作为全行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一号工程”产品创新的重点,紧紧围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专业市场、乡村旅游以及扶贫小额信贷等领域,因地制宜创新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规模化、标准化的互联网金融扶贫产品,切实解决个别支行创新精准扶贫贷款产品“慢半拍”问题,让贫困地区客户贷得到、贷得快。五是加大好产品好模式推广深化力度。总结推广云南分行“普洱贷”系列产品经验,指导贫困地区分行立足辖区特色产业,按照“一地一特色”、“一行一产品”要求,积极创新特色产业金融扶贫产品;通过全行“四好”(好政策、好产品、好模式、好案例)交流平台、总行门户网站、微视频以及下发相关材料等形式,积极推广“特色产业扶贫模式”等金融扶贫十大模式并不断深化,指导分支行因地制宜创新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