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8)
11.强化中央有关扶贫贷款政策的精准执行和监测督导。一是完善利率执行政策。明确对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对未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倍(监管部门有要求的贷款品种除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贷款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对法人类精准扶贫贷款,在现行利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法人类精准扶贫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22家中西部省(区、市)分行在832个国家重点贫困县的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本行县域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二是完善业务系统。对信贷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经营类农户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提示功能。三是加强监测督导。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率执行情况纳入条线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基层行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12.提高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程度,确保扶贫贷款发放对象精准。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村两委的日常沟通联系。充分借助当地扶贫办和村委会做好贷前调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确保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好贷前身份识别和带贫对象的审核确认,确保受益对象精准,防止“搭便车”。二是规范精准扶贫贷款统计报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新要求,研究制定《精准扶贫贷款统计规范》、《精准扶贫贷款数据报送规范》,指导各级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统计要求,做好精准扶贫贷款统计报送工作。三是完善相关管理系统。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客户标识,在三农个人贷款受理界面增加自动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的功能。根据内外部统计要求,加快启动统计系统优化和新增统计功能开发。
13.强化贷款调查审查和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用途精准。一是强化贷后管理。严格执行贷后管理要求,强化资金用途管理和资金受托支付管理,防止扶贫资金被挪作他用。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督导检查。定期对贫困县信贷风险情况进行监测,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函,督导分支行及时处置、化解风险。按季提取农户贷款风险识别模型线索,形成常态化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贷款用途真实、准确。三是严格落实具体问题整改。对中央专项巡视、行内2018年农户贷款专项检查和风险识别模型发现的扶贫贷款资金用途不精准问题,强化督导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14.不断加大定点扶贫资源倾斜和指导帮扶力度。针对4个总行定点扶贫县具体情况,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出台专门工作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差异化推进定点帮扶工作。针对已脱贫摘帽的秀山县、饶阳县,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支持秀山县、饶阳县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帮助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压茬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针对处于“攻城拔寨”关键时期的武强县、黄平县,进一步统筹全行力量,采取综合性举措,与地方党委政府协同发力,确保两县如期摘帽。一是完善定点扶贫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行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任本行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总行领导督导、各整改专项工作组日常督导、总行有关部门结对督导、挂职干部经常化督导四级协同督导机制;发挥分支行贴近定点扶贫县的优势,开展全方位督促检查,确保实现督导工作常态化、经常化、系统化。二是加强工作推动和调研指导。先后2次召开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召开党建和定点扶贫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组会议,研究部署定点扶贫工作。春节后,党委主要同志即赴河北武强县、饶阳县和贵州黄平县调研督导。三是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充分保障定点扶贫县信贷规模,通过战略配置全额满足定点扶贫县支行贷款投放需求。对于定点扶贫县支行在精准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权限和政府类信用业务等实行差异化政策,推动定点扶贫县支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总分行对定点扶贫县支行信贷业务或请示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和扶贫工程实行“平行作业”。对定点扶贫县支行精准扶贫贷款实施利率优惠,经济资本全部由总行承担。四是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倾斜大学生招聘计划,明确到2020年,每年为总行定点扶贫县支行单独增加招聘名额,专门用于定点扶贫县生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招聘。选派总行优秀干部赴定点扶贫县和贫困村挂职副县长和村第一书记,做到精准对接、精准选派;加强扶贫挂职干部考核管理,对表现突出、地方及群众反映好的挂职干部予以优先选拔任用。在常规性总分行双向干部交流挂职工作中,引导鼓励优秀干部赴定点扶贫县支行挂职。五是开展挂点指导和对口帮扶。总行党委班子成员、两名业务总监和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头挂点指导定点扶贫县,一级分行比照建立相关挂点指导制度。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由北京分行对接河北武强县、河北分行对接饶阳县、广东分行对接重庆秀山县、浙江分行对接贵州黄平县,在招商引资、引进无偿帮扶资金、推进金融扶贫创新、加强业务交流、开展消费扶贫等方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六是加大扶贫捐赠力度。安排黄平县等四个总行定点扶贫县捐赠预算资金较上年增加一倍以上,重点支持当地精准产业扶贫项目;及时落实拨付上年度批复的贵州黄平县捐赠资金。
(二)关于监督作用弱化,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