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9)
检察机关在审查和抗诉期间,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某交通警察支队某大队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主动纠正本案中存在的不当处罚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某交通警察支队某大队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与于某兰达成和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1日作出行政裁定,准予于某兰撤回起诉,原一、二审行政判决视为撤销。
【典型意义】
(一)检察机关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既要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当事人合法诉求,又要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发现行政判决确有错误,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事实、情节等明显不符的,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在审查法院判决是否合法的同时,“穿透式”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和、调解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从而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在实体上、程序上和效果上实现公平正义。围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争议焦点,在全面审查案件卷宗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调查核实工作,查清和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分歧的,可以借助类案检索、专家咨询等,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实体正义、结果公正,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始终,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例七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四家煤矿企业超量疏干地下水
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棋盘井地下水超采区内的四家煤矿企业违反《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未依法安装煤矿疏干退水计量设施,且未在取水证有效期内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超出取水许可证批复的疏干水量共计732.43万立方米,导致煤矿周边地下水水位下降,对地下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发现,鄂尔多斯市棋盘井地区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地下水位下降严重,水生态状况堪忧。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线索逐级交办至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市院)。同年4月18日,鄂尔多斯市院将线索交办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鄂托克旗院)。鄂托克旗院对违法取水用水、煤矿超量疏干问题(疏干即把含水层中的水位降到生产工作面标高以下,或有计划地将水源和水部分或全部疏出,从而彻底消除在采掘过程中涌水的可能性)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