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全文内容)(13)
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监管和服务。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并持续优化。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简化办事流程,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服务环境。推行在线公共服务,着力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三)完善基本权利保障的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实行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设立,部分省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完善惩戒机制,强化制约监督。人民法院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人民检察院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相关规定。
全面严格实施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保障人权。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86.8%。修改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证据制度,促进纠纷有效解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在15个省份20个城市305家法院推开。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修改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
深化司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不断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平台和12309中国检察网信息公开平台、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截至2021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1亿多篇,访问总量607.34亿次,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量累计突破1267.6万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实现庭审实质化。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质证和辩论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完善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机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大幅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持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监狱阳光执法机制,持续提升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在开放化社会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出台禁毒法、戒毒条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特殊人群的机制和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就业安置措施,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