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全文内容)(5)
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共十九大报告绘就了中国人权事业的美好蓝图: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中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2020年,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等作为中国发展的更高目标。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国家发展规划
从1953年到2021年,中国已制定了十四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发展作出安排。
根据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2021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具体提出了未来五年及十五年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建设的目标、任务、方针、措施。其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些发展思想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
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特别是工作权利、基本生活水准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财产权利等,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存发展。国家制定各项事业发展纲要、规划、计划等,不断推进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仅过去十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几十个涉及多领域的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政策文件。国家还就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特别是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性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