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1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1-30 1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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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结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并于2023年6月19日作出再审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再审判决作出后,及时联系并回访某污水处理厂,积极督促政府及时兑现损害赔偿资金,双方就案款支付方式达成和解协议,有效解决了企业因政府合同违约产生巨额经济损失带来的经营困境,帮助民营企业快速适应发展需要成功转型经营,涉案企业目前已从污水治理企业转型为绿植盆栽养殖企业,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果。

  【典型意义】

  (一)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应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政策调整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依法适用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保障守约方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首次以立法形式对情势变更作出规定,吸收并完善了原《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情势变更的认定需符合 “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发生合同成立后难以预见的客观情况变化”,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政策调整是否构成情势变更,应准确研判政策调整是否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情形,该政策变化是否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厘清致合同不能履行之事实。在合同尚有履行可能且继续履行并未明显不公之情形下,应慎重和严格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本案相关政策文件仅对污水排放标准提出要求,某污水处理厂仍可通过升级改造满足排放标准从而继续履行合同,国家政策的变化尚不足以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某街道办事处未予通知协商,单方截停污水,属于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构成根本违约。某污水处理厂作为守约方享有单方解除权,基于其形成权属性,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应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应当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在办案中通过加强调查核实实现精准监督,结合个案实际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提升监督质效。一方面,调查核实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检察机关应当运用监督思维引导调查核实,根据案件类型及事实争议,针对可能存在的监督情形确定调查核实方向,通过多元化调查核实手段实现案件事实的认定,为检察机关正确有效履行法律职责提供重要保障。本案检察机关主动向水务部门等相关行政机关核实政策变化,实地走访相关街镇了解其辖区污水处理情况,准确研判国家政策调整对案涉合同履行之影响,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不守诚信单方终止履行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维护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应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在有效纠正法院错误裁判的同时,将释法说理、法治宣传与依法监督相结合,将依法办案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要针对涉政府与企业间经济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能动履职推动政府机关树立诚信履约理念,引导政府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履行合同以及处理此类争议过程中做到诚信守诺,积极维护政府公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进一步通过延伸履职,跟进案件后续执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现实困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例八

  黄某与余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

  反家庭暴力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支持起诉

  【基本案情】